不要以為做清潔、保安才是弱勢社群,IT從業員很多都是長期被打壓,被迫接受不公平的待遇。由於很多公司都認為它們不需要長期養著一班人來管理它們的電腦系統,所以多以合約形式聘用,更絕的是外判給人事顧問,完全不影響公司的headcount。(項目做完就算,真正運作時才發覺錯漏百出,又要請人來修改、維護,「造鑊」及「被鑊」情況十分普遍)而這些專門替政府部門及大型私人機構聘請IT人員的人事顧問公司,會用各種方法來剝削僱員的假期、薪金、強積金等。以下是幾個個人及身邊朋友經歷的實例。
1.年假
勞工法例規定每年必須有7天有薪年假,我現在服務的人事顧問公司、政府的T-contract等都只是提供7天最基本的年假。但這7天已經包括病假,如果一年內病倒多於7天,即使有醫生紙證明,以後所放的假都是無薪的。所以我們一般都「不敢病」,只要還有能力乘車上班,大家都會「頂硬上」,最多在公司打瞌睡,而且更未必會去看醫生,到藥房買成藥吃就算,公司某些體弱的同事常常都有感冒藥在枱上,其他人有需要都會過來借。同事病的時候我們當然會勸他們回家休息,因為不想他們傳染其他人,不過都很明白一天的病假代價實在太大,那唯有給他們一個口罩了。
2.有薪假期
香港有銀行假期及勞工假期之分,勞工假期比銀行假期少7天,一般文職人員都是放銀行假期。我的朋友曾在醫管局旗下某醫院做合約員工,合約指明放勞工假期,不過全個部門銀行假期都會放假,她也要被迫放假,非銀行假期的勞工假期就要扣薪水了。以前的復活節對她來說是不開心的,因為她要被扣三天薪水,沒特別節目時她寧願上班,可惜公司不准許。聽過她的遭遇我才知道銀行假期及勞工假期的分別,也算是上了一課吧。
3.強積金
由2001年起每個僱主都要為僱員供強積金,不過很多僱主都會想方法逃避,人事顧問公司普遍使用的一種方法就是迫僱員做自僱人士,它們就可以節省5%的錢,從它們的客戶獲得的邊際利潤就更多。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黑幕,不過有些人覺得薪水高一點可以彌補就算了,大家純粹買賣關係又沒有負擔。惡性循環下去只會令香港的IT人才凋零,公司也對香港的從業員失去信心,想真正成為「數碼港」是難於登天了。





